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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起挂牌督办的国土资源领域违法违规案件

文章来源:bet288   作者:hxsgtj   添加时间:2012-12-25 15:05   浏览量: 次

 

(2012年11月26日)

  一、山西省太钢集团岚县矿业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

  2008年以来,太钢集团岚县矿业有限公司未经用地批准,占用岚县梁家庄乡袁家村、索家坡村土地建设铁矿选矿、加工厂等项目。

  20112月至20124月,岚县国土资源局先后三次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两次作出行政处罚,要求没收违法占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罚款。该公司缴纳了罚款,但一直未停止违法占地行为。截至20129月,已合计占用土地1139.7余亩(耕地290.9亩),建成厂房、办公楼、宿舍等建筑。

  除上述违法用地外,太钢集团岚县矿业有限公司还存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即无证开采、违法占地等行为。

  二、浙江省温州市苍南电厂违法占地案

  2009年起,浙江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违法占地493.05亩(基本农田5.12亩、一般耕地4.78亩,其他农用地220.75亩)、海域770.7亩,建设温州市苍南电厂项目,其中348.9亩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前,该项目已基本完成三通一平,并建成办公楼、水泵房、宿舍等建筑。

  201210月,苍南县国土资源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要求华润电力退还违法占用的土地,自行拆除在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没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罚款546.98万元,并将此案移送县公安机关处理。目前,除罚款外其他处理决定尚未落实到位。

  三、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银河冶炼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

  20114月,中卫市银河冶炼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地建设冶炼生产厂房及部分附属设施。

  20123月,中卫市国土资源局立案调查,对该公司已建设厂房的5.8亩违法占地作出行政处罚,没收在违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处以每平方米2元的罚款,共计7672元。该公司缴纳罚款后仍继续违法建设,共违法占用土地388.67亩。

  201211月,中卫市国土资源局再次对该公司违法占地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目前,该公司已缴纳罚款,但其他处理决定尚未落实到位。

  四、河南省汝州市神火新材料有限公司违法采矿案

  2005年以来,神火新材料有限公司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将平顶山市大峪乡市界岭、东沟、蟒川镇唐沟、寄料镇卢沟矿区等几十处铝钒土矿区,委托给金源矿业有限公司、邵武强、宋亚斌、王运峰、平军利等多个企业和个人开采并收取管理费。当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曾多次予以制止,但违法行为未得到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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