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养老托养中心:
你公司报来的申请办理辉县市养老托养中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的规定,现提出如下预审意见:
一、辉县市养老托养中心建设项目已经辉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辉发改〔2017〕140号备案确认。用地符合国家土地供应政策。
二、该项目拟占用辉县市孟庄镇段屯村东南,用地面积0.297公顷,全部规划为建设用地。符合辉县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初步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集约用地。
三、项目建设所需征地补偿等相关费用要列入工程概算,抓紧落实。
四、依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的规定,同意该项目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三年内有效。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批复文件超出有效期的,需重新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不再办理延期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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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