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请办理辉县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男生宿舍楼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的规定,现提出如下预审意见:
一、辉县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男生宿舍楼建设项目是辉县市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符合国家土地供应政策。
二、该项目拟占用辉县市洪洲乡茅草庄村,辉县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院内,总面积0.0805公顷,为建设用地。符合辉县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初步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集约用地。
三、依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的规定,同意该项目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三年内有效。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批复文件超出有效期的,需重新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不再办理延期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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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