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对一宗单位的土地转让审核结果予以公告,凡对本转让宗地有异议的,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将书面表达文件送交国土资源局,逾期无异议的,即视为本公告公布的权益有效,将准予转让。
土地转让信息
宗地座落 | 百泉镇楼根村 | 宗地编号 | |
原土地使用权人 | 赵慧玲 | 现土地使用权人 | 闫红英 |
转让土地面积 | 200㎡ | 土地用途 | 住宅用地 |
土地使用类型 | 出让土地使用权 | 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 | 住宅2078年1月1日 |
转让方式 | 协议 | 转让价格 | 10.16万元 |
联系电话:0373-6233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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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五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