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对以下土地登记审核结果予以公告,凡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将书面表达文件送交国土资源局,逾期无异议的,即视为本公告公布的权益有效,将准予注册登记并颁发土地证书。
宗地名称:辉县市豫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座落:洪州滨河路以东,工业大道以西,纬三路以南
面积:373068.624平方米
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辉县市人民政府
2015年4月6日
豫公网安备 410782020000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