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庄乡后郭雷村委会:
辉县市人民政府为实施辉县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2017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拟征收你村部分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用途:交通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详见勘测定界报告为准
三、地类及面积
拟征收高庄乡后郭雷村集体土地0.5052公顷(其中:耕地0.4633公顷、交通用地0.0133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092公顷、内陆滩涂0.0194公顷)。
四、征地补偿标准:按征地区片价81.435万元/公顷(其中社保基金费用7.185万元/公顷)。
五、青苗补偿标准按耕地1.5万元/公顷
六、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新政〔2014〕98号文件规定据实补偿。
七、安置途径
(一)货币安置:74.25万元/公顷,将征地补偿安置费,按时足额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分配。
(二)社保安置:7.185万元/公顷。
(三)农业安置:高庄乡后郭雷村利用本村预留地安置 6人,人均耕地1.23亩。
八、自此告知书之日起,凡被征收集体土地农民和其 他权利人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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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七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