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及《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等有关规定,经辉县市人民政府批准,bet288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2015-06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出让人为辉县市国土资源局,具体组织实施由我局授权辉县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承办,并委托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办理有关挂牌事宜。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一)地块位置、出让面积、土地用途、土地使用权年期、准入产业类别、投资强度等详见公告;
(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书(附后);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挂牌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及目前仍欠缴我市本级土地出让金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自然人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前,须到辉县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开具《竞买保证金缴纳通知》,并按通知要求办理缴款手续。
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0日16时。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佰叁拾叁万元整(¥4330000.00元)。
五、申请和资格审查
(一)挂牌文件取得
申请人可于2015年10月10日至2015年11月10日到学院路北段路西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获取本次挂牌出让文件,挂牌文件包括:
(1)挂牌出让公告;
(2)挂牌出让须知;
(3)竞买申请书;
(4)授权委托书
(5)竞买资格确认书
(6)挂牌出让报价单;
(7)现场竞价规则
(8)出让宗地图(示意图);
(9)宗地规划指标要求(复印件);
(10)成交确认书(样本);
(1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
其他相关文件。
(二)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于2015年10月10日至2015年11月10日,到学院路北段路西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文件包括:
1.法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6)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2.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5)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3.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
(3)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
(4)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6)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4.联合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
(2)联合申请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联合竞投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原件及影印件;
(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6)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上述文件必须用中文书写,统一用A4纸。
(三)资格审查
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负责对挂牌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查。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符合挂牌出让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通过资格审查的,方能取得竞买资格。
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
(1)申请人不具备竞买资格的;
(2)未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
(3)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4)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5)不符合挂牌出让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或未按规定提交其他文件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确认竞买人资格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将在2015年11月10日17时前发给《竞买人资格确认书》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其参加挂牌活动。
(五)答疑及现场踏勘
申请人对挂牌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在挂牌活动开始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咨询。申请人自行组织现场踏勘。
六、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挂牌时间为10日,具体如下:
1.挂牌起始时间:2015年11月3日上午8时;
2.挂牌截止时间:挂牌主持人在2015年11月13日下午3时主持确定挂牌截止;
3.接受挂牌报价时间:挂牌期间上午8时至11时和下午3时至5时。
七、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
该宗地的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肆佰叁拾叁万壹仟元整(¥4331000.00元),最小增价幅度为:人民币每次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次)。
八、挂牌程序
(一)公布挂牌信息
在公告规定的挂牌起始日,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将挂牌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期、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在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挂牌公布。
(二)挂牌竞价
1.挂牌主持人介绍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等竞价规则,宣布挂牌竞价开始;
2.竞买人填写《挂牌竞买报价单》进行报价。
3.挂牌主持人收到《挂牌竞买报价单》后,对报价单予以审核,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
4.挂牌主持人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继续接受新的报价。
(三)挂牌截止
挂牌截止由挂牌主持人主持确定。在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竞买人应当出席挂牌现场,挂牌主持人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
1.挂牌主持人在2015年11月13日下午3时主持确定挂牌截止;
2.挂牌主持人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
3.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即属于挂牌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情形,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并宣布现场竞价的时间和地点,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4.挂牌主持人连续三次报出最后挂牌价格,没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结束,并按下列规定确定挂牌结果:
(1)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成交,该报价者为竞得人。
(2)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
(3)在挂牌截止时对一宗地仍有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出让人将对挂牌出让宗地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竞买人在报名截止之前,没有参加报价的不得参加现场竞价。
(4)在挂牌期限内无报价者或者不符合其他条件,挂牌不成交。
(四)现场竞价
现场竞价由土地招标拍卖挂牌主持人主持进行,取得该宗地挂牌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均可参加现场竞价。现场竞价按下列程序举行:
(1)由挂牌主持人宣布现场竞价的起始价、竞价规则和增价幅度,并宣布现场竞价开始。现场竞价的起始价为挂牌活动截止时的最高报价增加一个加价幅度后的价格。
(2)参加现场竞价的竞买人按照竞价规则报价。
(3)挂牌主持人确认该竞买人报价后继续竞价。
(4)挂牌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报价而没有再报价,挂牌主持人宣布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在现场竞价中无人参加竞买或无人加价的,以挂牌截止时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五)签订《成交确认书》
确定竞得人后,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不能对抗挂牌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
(六)成交公示
本次成交结果将在中国土地市场网进行公示。
(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出让人与竞得人依据《成交确认书》约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八)出让结果公布
我局将在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和bet288网站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
九、报价规则
(一)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挂牌主持人宣布的增价幅度的整倍数。
(三)竞买人以填写《挂牌竞买报价单》方式报价,《挂牌竞买报价单》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四)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五)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单未在挂牌期限内收到的;
2.不按规定填写报价单的;
3.报价单填写人与竞买申请文件不符的;
4.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
5.报价不符合挂牌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相同的,确认先提交报价单者为该挂牌价格的出价人。
十、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挂牌文件,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及bet288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挂牌出让宗地。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出让宗地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挂牌文件和有关书面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我局可以根据挂牌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本次挂牌为无底价挂牌。
(四)竞买报价单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五)确定竞得人后,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委托他人代签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成交确认书》对挂牌人和竞得人具有法律效力,挂牌人改变挂牌结果的,或者竞得人放弃竞得宗地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六)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挂牌成交后相当于成交价款20%的部分转作受让宗地的定金;其余转作土地出让价款。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我局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七)该宗地“净地”挂牌出让,挂牌成交价为该宗地出让价款,不含其他有关税、费。
(八)该宗地内外的地上附属物、上、下水、通电以及平整场地等相关问题由竞得者按相关规定自行解决。本次出让范围内不含地下资源、埋藏物、隐藏物和市政公共设施,由此产生的任何改造、迁移等问题由竞得人自行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九)竞得人在建设中遇到的各种不可预见问题,由竞得人自行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十)竞得人同意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本宗地。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在征得出让人同意后可以在挂牌开始前终止挂牌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有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挂牌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买人,足以影响挂牌公正性的;
3.应当依法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十二)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应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挂牌成交价款。竞得人付清全部挂牌成交价款后,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十三)开发建设要求:应在1年内开工建设,3年内竣工(以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十四)挂牌不成交的,按规定由我单位重新组织出让。
(十五)参加挂牌活动的人员,应遵守现场的纪律,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十六)其他有关内容和条件按照合同文本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市政府相关文件执行。
十一、特别提示
该宗地挂牌成交后,竞得人按下列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1)竞得人持成交确认书等资料,到发改委、规划、环保部门依法办理项目立项、规划及环境影响评价等有关报批手续,属于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属于国家发展改革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立项的工业项目,报批手续在12个月内完成;属于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属于省发展改革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立项的工业项目,报批手续在9个月内完成;属于省辖市、县(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属于省辖市、县(市)发展改革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立项的工业项目,报批手续在6个月内完成。
(2)竞得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立项、规划及环境影响评价报批手续后,须持相关批准文件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竞得人未能按时办结相关报批手续的,收回竞得人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退还竞得人50%的竞买保证金。
十二、法律责任
(一)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出让人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二)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没收保证金;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的;
2.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十三、我局对本《须知》有解释权。其他未尽事宜依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办理。
bet288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日